兴隆镇苗屯村:创新发展路径 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

近几年来,在兴隆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苗屯村通过创新发展路径,在环境整治、民政服务、改善养老条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苗屯村作为兴隆镇发展模范试点,曾多次迎接市、县领导考察、观摩。现在,苗屯村已成为兴隆镇民政民生、环境整治工作的新标杆。


环境整治与集体经济协同发展


苗屯村一向注重村容村貌整治,难能可贵的是苗屯村探索到了一条环境整治与集体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一走进苗屯村,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整洁有序、和谐自然。平整的柏油路两旁生长着整齐的国槐,远处的湖面如明镜般映射着蓝天,柳梢浮动,裹挟着金银花香的软风便拂面而来。清风、湖光、柳色、花香,好一派康庄乐趣......

早在2006年,苗屯村便为了美化村庄环境,购置1000棵精品国槐种植于村内街道两旁。2014年,1000棵国槐成功出售,获得收益19万元,村委利用这笔收益为村民免费安装上了自来水设备,并又重新购买了1000余棵国槐树苗,实现了绿色更新换代。在苗木管理上,苗屯村创新了管理模式,采用村集体与村民共同管理、五五分成的模式,充分调动起村民管理积极性,让村庄环境保护收事半功倍之效。

除了种植国槐,苗屯村去年又开始尝试发展金银花种植产业。2018年以来,兴隆镇抢抓政策机遇,紧紧结合市场导向,带动全镇发展金银花种植。苗屯村在镇政府的号召下,整合村内闲散、零碎土地发展特色金银花,继续采用村集体与村民共同管理、五五分成模式,既盘活了闲置土地,又美化了环境,在环境整治与集体经济发展之间找到了协同发展的结合点。


创新服务模式,尊老爱老树新风


苗屯村为了让村中的老年人有一个良好的娱乐休闲的环境场所,2014年便成立了苗屯幸福院。去年10月份,在兴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苗屯幸福院完成了全面升级改造,升级后的苗屯幸福院总建筑面积400平米,主体为二层建筑,内设老年俱乐部、心灵驿站、休闲养心室、幸福厨房,配备有棋牌桌、书法桌、图书角等设施。

“每天大约有20余位老人固定的在我们幸福院养老休闲娱乐活动,因为我们采取了幸福院+儿童之家的模式,既让老年人感受到孩子们的阳光活力,也让孩子们从小更懂得尊老爱老,实现双赢”,苗屯幸福院院长李呈美如是说。

“今年,由我们镇政府牵头,我们村和德州市怡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聘用了专业的社工人员每天在我们村组织老年人和孩子们开展一些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让老人养老更欢喜,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快乐”,苗屯党支书记张作红讲到。在与这家社工组织签订合作后,苗屯村会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讲堂,让老年人提高自我保健的能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通过常态化的活动组织和越来越多的邻里接触,践行了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理念,弘扬了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也使得苗屯村的邻里关系和社区生活氛围变得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


创新基层治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2018年,兴隆镇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区域化服务来引领社区共治新格局。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实现群众少跑腿,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苗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创建起来了。

苗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20平方米,主体为一栋二层建筑,一楼设有为民服务站、村委会办公室、卫生室,二楼设有党建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乡村振兴体验室、读书角,服务功能多元化。作为一个区域化服务中心,它主要提供民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有了这个区域化的服务中心,老百姓办事就不用再往乡镇跑了,小事、急事甚至难事都不用出村,大大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苗屯为民服务站以“一次办好”为目标,以“便民、规范、廉洁、高效”为宗旨,有效整合民政、计生等多个部门民生服务事项,并且将服务事项清单上墙公示,可为老百姓提供便民服务。苗屯村将“一次办好”、“只进一扇门”的服务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

“我们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讲到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重突出各地特色,不能千篇一律,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苗屯村的发展建设,就是我们深入贯彻刘家义书记的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兴隆镇党委书记夏祥生讲到。苗屯村结合自身实际,把一个个新点子、新路子落到了实处,相信苗屯村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定能继续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把乡村振兴推向前进!□翟思波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